******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柳林县清河公园提质改造EPC工程项目部
地材、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JZGS-QHGY-2024-001)
1.招标条件及依据
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林县清河公园提质改造EPC工程项目部,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地材、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5《******有限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2.6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柳林县清河公园提质改造EPC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柳林县清河城区段两侧,上游至柳林南站龙门会桥,下游至康家沟漫水桥
工程概况:本次对清河河道两侧区域进行改造,包括清河公园建设步道、绿化提升、节点铺装工程、配套服务建筑及特色景观小品,整体配套灌溉、亮化工程。涉及改造面积 266501 ㎡折合约 399.74 亩,具体分布于八个节点,其中绿化面积 124335 ㎡,铺装工程 140854 ㎡(包括改造荷花池水体面积:3166 ㎡),配套卫生间新建及改造提升共占地 1312 ㎡。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包件限价 | 招标文件售价 | 备注 |
1 | DC001 | 黄沙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吨 | 4200 | ****** | 300元 | |
2 | 石子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吨 | 5467.5 | ||||
3 | 机制砂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吨 | 3037.5 | ||||
4 | DC002 | 黄沙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吨 | 4200 | ****** | ||
5 | 石子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吨 | 5467.5 | ||||
6 | 机制砂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吨 | 3037.5 | ||||
7 | SPT001 | 商品混凝土C20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m3 | 19600 | ****** | ||
8 | 商品混凝土C25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m3 | 8400 | ||||
9 | 商品混凝土C30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m3 | 2416 | ||||
10 | 商品混凝土C25细石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m3 | 1856 | ||||
11 | 商品混凝土C30细石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m3 | 3000 | ||||
12 | SN001 | 水泥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吨 | 1680 | 688800 | ||
13 | SN002 | 水泥 | 柳林县清河公园 | 吨 | 1680 | 6888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3******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生产商需注册资金1000万(含)元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3.3税务要求:提供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产品应具有2023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3.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21-2023年内投标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3.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7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由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投标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时近******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情形。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5 月 18 日(不得少于5日)上午8:30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报价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报价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4.2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应在 2024 年5月23 日(标书出售截止日期后5日)前按本招标公告上写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
4.3招标文件单个包件售价300元,按照规定方式购买,售后不退,需电子版请自备U盘。
4.4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 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6月 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3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
8. 联系方式
招 标 ******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柳林县清河公园提质改造EPC工程项目部
地 址:柳林县清河城区段两侧,上游至柳林南站龙门会桥,下游至康家沟漫水桥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
******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 号:9961 0100 1017 0023 3959
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名称:******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集采中心)
******银行:******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帐 号:9901 1231 0170 0035 3024
备注栏注明:招标编号ZT17-JZGS-QHGY -2024-001;建筑公司柳林县清河公园项目
包件号DC001、DC002、DC003、DC004;标书款300元
招标编号:ZT17-JZGS-QHGY-2024-001
******有限公司
2024年5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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