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文明城市测评(文明创建处)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05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39027-001-01
二、合同名称: 2024年全省文明城市测评(文明创建处)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39027
四、项目名称: 2024年全省文明城市测评(文明创建处)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宣传部
地 址: 和平南大街45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
地 址: 北陵大街45-10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2024年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一是文明指数调查工作。在全省41个县(市)进行科学抽样并设计点位类型,实地观察共计抽取不少于1500个点位,分时段进行不少于4次观察,单次观测时长不少于20分钟,覆盖包括早晚高峰期时间段,累计观察2000小时;二是驻点指导工作。抽调专业人员15名,赴15个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进行驻点指导,对15名驻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熟悉测评体系。
履约要求: 按照《辽宁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导的文明行为规范,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及测评要求(2023年版)》,细化量化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公共环境卫生、文明交通、文明旅游、文明乡风、文明上网等方面内容。根据工作需要,将优化营商环境、社会氛围营造等纳入文明指数调查范围。
履约期限: 2024年11月15日
履约地点: 辽宁省精神文明办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1月04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吴敌、王珏、李向羽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