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南江路(规划二路-栖贤路)道路工程,全省统一赋码:2404-330402-89-01-701561;已由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投〔2024〕13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A************;本项目总投资:9887.60 万元;招标估算价:170.0683万元。
2.1建设地点:******街道,南起规划二路,北至栖贤路。
2.2建设规模:计划新建道路南起规划二路,北至栖贤路,道路全长约724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总占地约43.416亩,规划二路至规划一路段按 30 米标准宽度实施,规划一路至栖贤路段按规划宽度 38 米标准宽度实施,同步新建桥梁 2座及道路地下配套管网建设。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
2.3招标范围:南江路(规划二路-栖贤路)道路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包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2.4工程咨询服务目标:
2.4.1专业咨询服务目标:提供项目全过程工程施工监理、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专业咨询服务,质量目标:合格,创浙江省标化工地及南湖杯优质工程奖。
2.5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2.5.1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后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包括进度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现场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工程监理、项目的验收及移交,项目维保期的管理、档案信息管理及与审计等的配合工作。
2.5.2工程造价咨询: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和工程结算初步审核。
其中:
2.5.2.1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过程中的造价控制
①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②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③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评审意见;
④协助业主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询价等发生的费用,并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
⑤协助业主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全过程跟踪评审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做好造价指标统计以及资料归档工作,并填写资料清单;
⑥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评审服务。
⑦其它与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相关咨询服务。
2.5.2.2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
(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
(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
(4)编制工程结算初步审核报告;
(5)其它与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工作相关咨询服务。
2.5.2.3在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结算初步审核咨询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执业操作规程》及嘉兴市建设工程造价的有关法律、法规等进行规范操作。
2.5.2.4组织思想品德好、综合能力强且经验丰富的咨询人员,咨询工作开展过程中若碰到问题需招标人协调的,需向招标人及时反映,并加强主动性、积极性及协调能力,以确保咨询工作的顺利完成。
2.6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接收委托项目开始,直至建设项目全部投入使用及合同责任期满为止。
2.7监理服务人员要求:******建设局关于印发《嘉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建〔2023〕17 号)及嘉咨监协[2023]12 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置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并参照中国建设监理协会 2021 年 3 月发布试行的《市政基础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标准》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本工程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应不少于 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2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
2.8造价咨询驻场人员要求:配备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含造价分项负责人,其中土建专业至少2人),其中1人兼任驻现场代表。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相应服务能力。
3.1.3未被“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浙江)”(******/)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单位拟派。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如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
3.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2.1 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2.2监理分项负责人(总监):具备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3造价分项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2.4项目负责人、监理分项负责人、造价分项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3.3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投标,省外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的备案相关手续按嘉建(201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元整;收款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541******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18日 9时 30分。
注:投标保证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生下列不可预见情形:(①开标时,系统获取明文保函文件异常,无法正常获取文件;②金融机构/电子保函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正常操作;③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发生故障或停电等情况,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④金融机构/电子保函服务器受到病毒或其他外来的攻击;⑤其他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系统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应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维护******委员会确认其效力。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可用投标人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 11月 26 日至2024年 12月18 日9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
5.3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以投标人的账号或CA锁登录“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嘉兴)”并将所有疑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 12月3日 17时 00分。
5.4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的下载地址为:******/。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 18日 9时30分。地点为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嘉兴市市政府西侧,嘉兴市广场路 350 号蒋水港桥西侧)规定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 | 地址: | 嘉兴花园路温州商会大厦2-803 |
邮政编码: | 314000 | 邮政编码: | 314000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曹女士 |
电话: | 0573-****** | 电话: | 0573-******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传真: | / | 传真: | / |
日期: | 2024年 11月 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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