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进行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FJHWZB(GK)******
2.招标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和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服务商,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开户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许可证复印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
3.3.投标人应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附件。
3.4.投标人应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投标价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3.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委员会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8.其他要求:/
以上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 5日,每
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到******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 1号楼2层206单元)现场******有限公司远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售价 200元(包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银行帐号:(注明用途:(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可以简写,简写内容至少须体现“招标编号+垃圾清运”)
账户名称:******有限公司
******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 号:************517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2024年12月19日9:30(北京时间)前送至******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号楼2层206单元)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12月19日9:30(北京时间)在******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号楼2层206单元)本项目开标室公开开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信息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奥体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柯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号楼2层206单元
联系人:姜欢霞
电话:0591- ******
传真:0591- ******
邮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帐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支行 | |
帐 号:******2013 |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与服务要求 | 服务期 |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5-2027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止 | ****** | 30000 |
注:
1、服务期限:委托服务合同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地点: 福州市辖区,具体以实际发生的地点为准。
3、付款方式:按照本文件合同规定执行。
4、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投标人按合同包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在委托服务期限内月服务费固定不变,投标人报价应综合考虑市区运输车辆限制及周边道路情况等可能存在的因素和不确定性,在投标报价前应认真自行进行路线考察。服务过程中不得中途提高服务费;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上述赔偿款招标人有权从未支付的服务费用中扣除)。
6、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下的垃圾打捞及清运服务费、税款(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及履行本合同下各项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超过合同包单价最高限价或总价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7、投标人投标时须详细标明投标服务的人员配置等技术条件以及对应的详细配置说明。
8、投标人中标后不得擅自转让、处置招标人授予的服务权,如发现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已签订合同,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担保,中标人还应向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1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一切损失。(上述赔偿款招标人有权从未付服务费用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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