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康区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及立管改造项目(管道燃气用户)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HY2024-QC-G014
项目名称:南康区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及立管改造项目(管道燃气用户)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4元
最高限价:******.34元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南康区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及立管改造项目(管道燃气用户)设备采购 |
1 |
项 |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涉及南康区3.5万户管道燃气用户安全装置采购与安装,3000户管道燃气用户表后铝塑管道更换和22个老旧小区内29.51公里燃气立管改造。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
合同履约期限:中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完成整个项目50%设备的供应,并完成15000户设备安装,三个月内完成供货并安装完成80%,六个月内完成安装100%。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为设备采购包含安装,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中载明的设备品牌型号须与所投产品品牌型号一致。)
3.联合体安装部分成员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并提供压力管道GB1及以上(含GB1)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 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11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本项目不收取工本费。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室5(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室5(开启地址: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2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须知:本项目采用“线下见面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一正六副)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2.投标方式: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3.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拾柒万元整(不接受多缴,本项目采用电子保证金系统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获取,并按交易平台保证金系统方式缴纳),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响应无效。各投标人******银行转账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集团确认后直接原路退还。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须按中标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4.付款方法:50%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从共管专户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货物全部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60%时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从共管专户支付合同金的20%;设备安装完成至90%时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从共管专户支付合同金的20%;整个项目验收合格后30日内共管专户支付合同金的的10%;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及竣工结算审定且提交完整的请款资料30日内共管专户支付结算尾款(扣除3%质保金);剩余3%在验收完成之日起两年后一次性支付,不计利息。
5.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招标答疑:投标截止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公开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公开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人书面回函确认,未回函确认的视为放弃投标。
九、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佳兴花园城06-07店面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13-33号
联系方式:******
邮 箱:******
开 户 ******有限公司
户 ******有限公司
账 号:************880
3.项目联系方式
李先生(采购单位):******
段永春(采购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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