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EPC项目
2、标段名称: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EPC项目
3、澄清或修改事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3)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现修改为: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1)、(2)、(3)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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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芜湖市镜湖区九华中路205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朱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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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山公园闲置房屋提升利用EPC项目答疑澄清第1次******.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