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XSCG-******00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长沙县2025—2027年城市维护物业服务项目(星沙一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4-11-21 16:37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问题1:请问我司自有车辆为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具有高空作业功能)计1分吗?
答:高空作业车辆是指运送工作人员和使用器材到现场并进行空中作业的专用车辆,若投标人提供的车辆满足上述功能,评审时予以计分。
问题2:我司购买二手车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原车主(销售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未发生改变,请问我司提供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是否满足条款要求进行计分?
答:可提供变更后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若原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信息无法变更时,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问题3:商务评审中的车辆设备可以提供分公司的吗?
答:分公司车辆设备可计分,但子公司车辆设备不予计分。
问题4:招标文件商务评审—车辆设备第一项要求“供应商现已有机动车辆中具备路面机扫功能的:总质量达12吨(含)以上的”,请问总质量达11.95吨的车辆是否符合“总质量达12吨(含)以上”这一要求
答:总质量达11.95吨的车辆不符合“总质量达12吨(含)以上”这一要求,故不予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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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事项 | 澄清前时间 | 澄清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4-12-13 09:00 | 2024-12-13 09: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3 09:00 | 2024-12-13 09:00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2024-12-13 09:00 | 2024-12-13 09:00 |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管理局 |
联系人:杨晶 |
电 话:0731-****** |
地 址:长沙县天华北路159号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琴、谢振林、蒋媛、杜锦、罗征霖 |
电 话:0731-****** |
地 址:******街道东二路39号水岸世景5栋33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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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12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