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检验口腔仪器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示
(2024-JKDZSG-W1003)
为充分调查了解市场资源潜力、广泛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确保采购需求论证充分、采购活动竞争充分、采购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现我部检验口腔仪器采购项目采购意向进行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供应商来电来函了解项目情况、提出宝贵建议。如对该项目采购方式、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指标等要求存有意见建议的,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我部。
一、项目名称:某部检验口腔仪器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DZSG-W1003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如军队采购网内网、外网信息不一致的,以内网查询结果为准)。
(五)拟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必须事先在军队采购网(http://plap.mil.cn)供应商管理系统完成注册工作(招标文件申领期间未完成注册的,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请提供截图证明)。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概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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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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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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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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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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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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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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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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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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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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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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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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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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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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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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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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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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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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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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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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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综合治疗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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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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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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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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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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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牙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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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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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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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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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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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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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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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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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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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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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固化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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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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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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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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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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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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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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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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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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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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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D全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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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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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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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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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以上产品为一包,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报价应含有税费、运杂费、安装费、调试费等;
3.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五、公开时间: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上午0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在公开有效期内提出,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pdf扫描件及可编辑版本word文档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部电子邮箱并及时电话告知,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对于项目整体需求不满足三个品牌产品或三家供应商的;需求个别条款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当事人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品牌或供应商。
3.对于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有国家强制要求但未写明的,当事人可以明确指出并提供依据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5.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47
电子邮箱:******
八、采购监督热线电话
对采购意向公开过程中,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无故拒绝沟通、不听取合理建议,以及存在其他不当行为的,可向本单位纪检监督部门反映。
监督热线:******
附件1: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
附件2:技术要求
附件1.pdf
附件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