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QQT******
二、项目名称:******卫生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中标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文翁路23号
成交金额:叁拾陆万元整 (36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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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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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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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及生产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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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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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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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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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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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迈瑞
型号:BS-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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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深圳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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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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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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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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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名单:李芳、臧敏、赵开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委员会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卫生院
地 址:霍邱县长集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霍邱县锦绣壹号院15栋5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委员会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
附件: 其他成交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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