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政企客户支撑响应中心2024年至2025年通信工程施工监理集中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政企客户支撑响应中心2024年至2025年通信工程施工监理集中招标(项目编号:TM-DXZB******)******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中标候选人推荐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评标情况:2024年12月6******委员会成员5名。共3******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
1.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②投标报价:监理费用折扣为88.50%,不含税投标总价(折后不含税价)为531,000.00元,增值税税率:6.00%,含税投标总价(折后含税价)为562,860.00元;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1;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张石磊;证书名称及编号:负责人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姚黎强,证书编号:工信沪建安A(2021)00024;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张石磊,证书编号:工信沪建安B(2018)00418;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施成龙,证书编号:工信沪建安C(2023)00052;
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资质: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甲级。
2.第二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②投标报价:监理费用折扣为87.80 %,不含税投标总价(折后不含税价)为526800.00元,增值税税率:6.00%,含税投标总价(折后含税价)为558408.00元;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2;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李元密;证书名称及编号:负责人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郑铁军,证书编号:工信吉建安A(2018)00003;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李元密,证书编号:工信吉建安B(2017)0015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张嘉鹏,证书编号:工信吉建安C(2021)00001;
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资质: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甲级。
3.第三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②投标报价:监理费用折扣为89.70 %,不含税投标总价(折后不含税价)为538200元,增值税税率:6.00%,含税投标总价(折后含税价)为570492元;
③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④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
⑤评标情况:经评审,综合排名第3;
⑥项目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刘俊征;证书名称及编号:负责人证书名称:注册监理工程师、编号:******;
⑦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张培,证书编号:工信沪建安A(2018)00015;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刘俊征,证书编号:工信沪建安B(2019)0044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人员姓名:彭登登,证书编号:工信沪建安C(2019)00351;
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资质: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甲级。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4年12月7日至2024年12月9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李洁,******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赵先生,******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