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河东沙地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年平罗县项目已由******管理局以平审管批字【2025】7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2
2.2 建设地点:平罗县红崖子乡、高仁乡和陶乐治沙林场。
2.3 建设规模:项目治理措施主要为沙化土地综合治理,治理总任务50290亩,共计建设小型水利水保设施8处。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共划分2种综合治理模式,其中:灌草综合治理模式25499.1亩,工程固沙+灌草综合治理模式24790.9亩。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各标段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和养护期: 工期:365日历天 ,绿化养护期:两年。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施工十五个标段,本公告为施工十、十一、十二标段。
十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河东沙地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年平罗县项目施工十标段
十一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河东沙地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年平罗县项目施工十一标段
十二标段: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河东沙地贺兰山东麓水源涵养和生态治理2025年平罗县项目施工十二标段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以及工程养护。
2.7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绿化/林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本项目釆用“不见面电子化开评标模式”,即在网上开标系统进行网上开标。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3.9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按所投标段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标段则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1 月 15 日 08 时 00分起至 2025年 1 月 21 日 23 时 59 分,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 平台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 “ 电子交易平台 ”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2 月 8 日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电子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电子交易平台 ”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平罗县宝丰路与民族大街交叉口 地址:平罗县翰林南大街237号
邮编:753400 邮编:753400
联系人:沈海国 联系人:王芳 张燕 张杰
电话:****** 电话:******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5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