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田家河大道综合改造工程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第2次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修改为******.98元(大写:肆仟陆佰伍拾陆万伍仟陆佰陆拾玖元玖角捌分)。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文件请各投标人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菜单中进行领取(注意领取第2次答疑发布的版本)。
二、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以第2次答疑发布的版本为准。
三、因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调整,对应修改招标文件以下内容: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中“关键岗位人员”修改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但应具备相对应要求的证书)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综合类(C3证)或同时具有负责土建(C2证)和机械安全管理(C1证)的专职安全员;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配备人数不少于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5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其他内容详见第2次答疑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商务标评审标准中“企业业绩”、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1.8款“定标要素”中“企业业绩”中“单项合同金额在3500万元及以上”均修改为“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及以上”,详见第2次答疑文件。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的各分项分值进行相应调整,详见第2次答疑文件。
四、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修改为2025年7月16日9时00分。
五、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第2次答疑文件,并以该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正宽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白洋镇官大堰村
联系人:刘超
联系地址:宜昌高新区发展大道57-6号(三峡云计算大厦)B座七楼
日 期: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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