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河东二期地下管廊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河东二期地下管廊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东区发投【2023】04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东区发投【2023】04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遂宁河东新区二期,道路起点接芳洲路,终点至鹤云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遂宁市河东二期地下管廊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设计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约0.55km,设计车速40Km/h,规划标准路幅宽18m。
2.3、勘察设计周期:70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其中勘察周期:25日历天(不含审批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通知进场10日历天内完成地勘转孔工作,15日内完成地勘报告资料;
设计周期:领取中标通知书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出具方案设计工作后 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遂宁市河东二期地下管廊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勘察、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全过程相关技术服务等与设计有关的所有工作,设计内容包含道路、涵洞、排水、交安、路灯照明、景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电力管沟或电力排管、5G、道路附属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入川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证书或注册执业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各方资质认定以联合体分工要求为准。②尽管委托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法律责任。③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7 月 8 日00 时00 分至 2025年 7 月 27日 17 时 00 分开始登陆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遂宁市)(网址: http://******)—“登录”—“ 遂宁市建设工程网上交易后台管理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报名结束时间为2025年7月27日17时00分)。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遂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香林北路243号
邮 编:629000
联 系 人:冯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河东新区联福家园二期
邮 编: 629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银行:
账 号:
2025 年7 月 7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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