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渤海镇“藓山露水”强村共富服务基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浙大采招E******号
2.项目名称:渤海镇“藓山露水”强村共富服务基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600000元
4.最高限价:600000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渤海镇“藓山露水”强村共富服务基地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 1 | 项 | 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第三章 | 类型:货物类 |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特定资格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能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30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介绍信(格式自拟,包括联系人、联系方式);
(2)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提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提交以上资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4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3.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4日9:00(北京时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
2.联系邮箱:******。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渤海镇鲍山头村
项目联系人:余冬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1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波军、谢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51491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