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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大有威州农业产业项目 (建设工程及室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威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北大有威州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及室外工程)(威审投资【2025】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度中央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占地约80.7亩,建设日光大棚20栋,面积27875平方米,配套场区道路硬化。
2.2 招标范围:建设地点:位于威县贺营镇小营村村西、镇政府东侧。
招标范围:一标段:配套场区道路硬化;二标段:建设日光大棚11栋;三标段:建设日光大棚9栋;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一标段: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信誉良好。
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三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28 00:00:00至2025-10-1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11-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威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分散”评标、“远程异地”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暗******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进行暗标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限公司(联系人:王浩楠,受理电话:0319-******,邮箱:******)。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农村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威县贺营村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冶金北路788号鸿溪书香园 |
邮编: |
/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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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黄健 |
联系人: |
王浩楠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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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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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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