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级高新区”-产业基地建设及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已由******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10103号、闽发改备[2024]C010049号、闽发改备[2024]C0100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224235.12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泉州市鲤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居住项目、产业基地配套道路及獭山文化公园项目三个子项目,其中:
******居住项目:项目位于鲤2024-7号地块,项目用地面积89547.67平方米(约含134.32亩),其中南侧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82659.17平方米(约含123.99******幼儿园用地面积约6888.50平方米(约含10.33亩)。项目由21栋高层建筑,1******幼儿园(15班),1栋多层商业楼及变配电室组成。总建筑面积313423.91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236828.18平方米,不计容面积76595.73平方米),住宅用地容积率2.80,占地面积14795.99平方米,建筑密度17.90%,绿化率30.50%。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40%,装配式楼栋为1#、2#、6#、7#、10#、18#、19#(地上建筑面积18967.50㎡)、20#、21#、22#******幼儿园用地容积率0.78,占地面积1574.68平方米,建筑密度22.86%,绿化率30.00%。
子项目二产业基地配套道路:包含塔山路、培新路、新步路和金辉路四条市政道路,其中:①塔山路,北起金鲤大道,南至江南大街,路线设计全长1112.299m,修建全长1028.69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34m,车道规模为双向4车道;②培新路,西起岐山路,东至新延路,路线设计全长625.003m,修建全长589.675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为4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30m,车道规模为双向4车道;③新步路,北起培新路,南至江南大街,路线设计全长420.164m,修建全长370.35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18m,车道规模为双向2车道;④金辉路,西起岐山路,东至新延路,路线设计全长650.939m,修建全长615.437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道路红线宽度为18m,车道规模为双向2车道。主要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
子项目三獭山文化公园项目:总园建面积34634.91******服务中心1、2#楼房建工程共1611.8m2,涉及铺装广场、挡土墙、景墙、景观步道、休闲廊架、景观亭、儿童乐园、园路铺装、停车场、园林绿化及水电管综等工程。
说明: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指标最终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确认的通过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一体化任务)及企业投资项目的投融资合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0.00 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830个日历日(子项目一)、365个日历日(子项目二)、200个日历日(子项目三);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①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装配式建筑及装修设计阶段须按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装配式建筑评价认定;②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单体建筑质量须达到泉州市建设工程“刺桐杯”奖(市优质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装配式建筑须按规定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定;③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勘察资质要求(如有):/。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绿化专业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下同),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子项目一: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中承担子项目一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子项目二: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中承担子项目二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子项目三: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中承担子项目三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子项目一: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中承担子项目一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子项目二: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投标人中承担子项目二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子项目三:1人,应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投标人中承担子项目三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如有)的资格要求:/。
3.6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4家;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承担房屋建筑工程主体工程施工的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担任。
3.7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8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规定。
3.9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0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投融资合作仅能由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11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及定标办法
4.1 资格审查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C类(本项目采用跨地市远程异地评标)。
4.3 定标方法:******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28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0月09日18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00秒之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8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 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 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繁荣大道508号
|
邮编:362005
|
电子邮箱:/
|
电 话:0595-******
|
传真:/
|
联 系 人:陈工
|
|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76号金强房屋公园16F
|
邮编:350002
|
电子邮箱:******
|
电 话:180 5908 9703
|
传真:/
|
联 系 人:朱先生
|
|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网 址:******
|
联系电话:0595-******/******
|
|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改革局
|
地 址:******街道机关大院内4号楼
|
联系电话:0595-******
|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 100 号东海大厦 A 幢 4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电话:0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