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WZ)003408
项目编号: GC2024ZC0146
项目名称:******管理局2025年灯杆花篮改造提升项目
预算金额(元): 8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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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灯杆花篮改造提升项目 | 2025年灯杆花篮改造提升项目 | 公共设施类合作服务 | 1 | 本项目维修翻新吴忠市改造开元大道、同心街、迎宾街、世纪大道、高栖街、站前广场等路段原有灯杆花蓝,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85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供货及安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2.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5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6.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6.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2.6.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6.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6.5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6.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2.6.7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1.第2.6.2-2.6.6项条款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书,若不提供本承诺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时间: 2024-11-22 00:00:00 至 2024-11-2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12-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在本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0:00 时至 2024年11月29日 24:00时)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若供应商未按照上述程序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导致无法参与后续投标程序的,后果自行承担。 2.本项目电子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88 按语音提示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23 层 2305 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3.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 CA 锁登录“ 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未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若因未解密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参与后续程序,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 0951-******、******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 群 ******1 获得帮助。 4.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
联系方式: 0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湖滨西街投资大厦10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毛惠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薛兵、杨薇、李丽辉、高宝荣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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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标的详细参数.doc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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