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老旧小区二期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水南车队宿 舍片区项目已由松溪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松发科〔2025〕审批 63 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建设局,,代业主(项目实施单位)为松溪县建松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松溪县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招标控制为:******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室外广场面积约 630 平方米、社区活动中心 120 平 方米、室外路灯约 70 盏,污水管网改造约800 米、雨水管网改造 600 米、 室外排水沟 700 米、房屋立面改造约 1200 平方米、屋面改造约800 平方米 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 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本项目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企业可承担单 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应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 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本项目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 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类似工程业绩”的设置应符合福建省、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相关规定);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含暂列金 300000.00)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8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 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 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 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 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 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 政工程类。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 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 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 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 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 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 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 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 13 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 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
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 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 单” 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 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 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 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 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 号)文件中 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 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 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6、a 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 (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 中标侯选 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 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 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 ******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 人。d 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 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 根据闽建许〔2023〕4 号《关 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 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 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在延长后的有效期届满前, 企业应按 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向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资质延续。资质审批部 门重点核查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是否满足现行资质标准要求。满 足的,准予延续,换发 5 年有效期资质证书;不满足的,不予延续,由原 资质审批部门撤回资质证书。8、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 值的项目, 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 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 并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用信封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招标项目名称
及投标人名称地址、 邮政编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由授权委托人持授
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将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 料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依据闽建筑(2022)3 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
理人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需附上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 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 社保证明材料, 以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 ******委员会可以按不利 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 责。9、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税法要求缴纳相关税费,完税后与建设单位按实 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进行结算。10、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5-16 00:00:00 至 2025-05-22 00:00:00 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 件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 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 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A 类。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 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 17:00:00 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委员会等 10 部门、5 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 及 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3]3 号)、(闽发改规[2023]7 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 标 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 照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 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06-09 08:30,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平 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南 平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npztb/)、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 233 号,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众(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松溪县北环路 536 号,邮编:3535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施俊杰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cn/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址:松溪县红旗街 233 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松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服务中心四楼(工农西路 325 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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