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大足******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比选人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重庆市大足区清溪水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度广告制作服务,并按比选人要求进行制作、供货并伴随相关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公司标识牌、宣传墙、展架、资料打印及装订、横幅(丝印)、视频拍摄、照片拍摄等采购制作及安装。
2.2比选范围:广告制作,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3 服务期: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业绩要求:近两年内(2023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具有两个单项合同金额在9万元的广告制作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3质量要求:所提供产品材料质量上乘(需提供材料合格证复印件)、产品表面工艺光滑平整、彩印清晰逼真、安装规范平整(提供材料合格证复印件及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理)。
3.4售后服务:所有产品提供1年质保,质保期间免费维修或者更换。提供技术服务支持,做到12小时响应,紧急情况下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提供承诺书原件,承诺书格式自理)。
3.5 投标人须在重庆市大足区设有办事机构或分支机构(提供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自有办公地点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3.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比选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7月4日起可自行******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标书,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支付 0 元/份标书费(推荐采用非现金扫码方式递交),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7月11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清溪公司。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市大足******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明光社区1组
联 系 人:周老师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