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某区县供水合作项目专项法务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名称)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集团参与重庆市某区县供水合作项目,该项目位于重庆市某区,项目包括:某城区在运营供水厂1座(规模为3万m?/d)、乡镇供水厂站共计38个;在建供水项目2个(规模分别为4.9万m?/d、2万m?/d)。。
2.2 比选范围:主要工作内容为重庆市某区县供水合作项目进行法务方面的尽职调查。
2.3 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服务期为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目标项目并购/交易完成或比选人放弃参与目标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响应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投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投标人。
4.3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报价(须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4.4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印章。
4.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500.00元/份标书费(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推荐使用二维码扫码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7月15日10时00******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07月15日90时30分至10时00******街道紫园路256号,近轨道交通3号线唐家院子站)。
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嘉华路36号
联 系 人:张老师、文老师
电 话:******、******
重庆水务电子商务平台咨询电话:023-******(工作时间:9:00-12:30;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