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168号鸿坤广场A座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1日上午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编号:HBQDKR-DL-******-01
******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522387.75元
5、最高限价:472251.94元
******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施工任务,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7、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竣工验收交付。
8、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9、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具备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 信用中国 ”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
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谈判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5)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基本配置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应提供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复印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的复印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或其分公司。
(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提供能证明本单位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各供应商在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时,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需清晰可见),否则谈判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0日止(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168号鸿坤广场A座13楼);
3、方式:现场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168号鸿坤广场A座13楼1315开评标会议室)
五、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宜昌市发展大道168号鸿坤广场A座13楼1315开评标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谈判会。逾期未按要求送达谈判响应文件的,采购单位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谈判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学院官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学院
地 址:湖北宜昌汉宜大道20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8号鸿坤广场A座13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乃晋
电话:******